现将《宜兴市2024年农业专项农机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项目遴选请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对辖区内的农业项目进行摸排遴选,对符合项目申报指南、已开工或拟投资且在规定的建设期限内能完工的项目,组织项目单位进行申报,但不能在建设期限内完工的项目,但同一周期内原则上不得拆分后多头申报,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耕地保护相关条例,三、认真组织推荐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各镇(街道)填写好《农业专项项目申报推荐书》,并指导和督促申报单位认真编写《项目申报书》,四、规范立项程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经业务科(站)初审后的项目进行评审,项目建设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批复,所有申报单位申报建设内容原则上不重复享受财政奖补资金,各镇(街道)要指导和督促辖区内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建设管理要求抓紧编制切合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宜兴市2024年农业专项农机项目申报指南.docx2.农业专项项目推荐书.docx3.项目申报书.docx宜兴市农业农村局宜兴市财政局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