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科技成果供给质效1.布局建设全国高校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鼓励高校提升大学科技园和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水平,成立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高校院所分中心,推动高校创新港与企业共建产业创新平台、成果转化和孵化加速载体,江北新区、各区)6.强化国家重大创新平台重大成果转化效能,支持国家实验室(基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全国重点实验室、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省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协同重大创新平台培育硬科技和未来产业企业,江北新区、各区)8.实施有组织的科技成果转化,按建设投入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通过概念验证在宁转化且被市场化基金首次股权投资的成果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化资助,按建设投入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对通过中试服务在宁转化且被市场化基金首次股权投资的成果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化资助,牵头建成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机构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支持国有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和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协同高校院所与国(境)外高校院所、企业开展国际联合研发及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