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党组《“营商环境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切实优化用海服务,我厅起草了《关于优化用海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4日,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到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信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邮箱:lnshyc@163.com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省自然资源厅海域海岛管理处(邮政编码:110032)附件:《关于优化用海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