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起草了《巴中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巴中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第五条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按专业领域(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教育教学等)进行选拔,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可增设人才专项,第二章范围条件第八条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从巴中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在职学术技术人才中选拔推荐,管理期内的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不重复申报其他批次选拔,第三章选拔程序第十条每届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方案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成立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专家评审委员会,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有效候选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议,(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原则上从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中推荐申报,第十四条对管理期内的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管理期内年度、期满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及时组织相关领域的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研究提出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发挥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在专业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