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现将2024年第一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标准详见《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http://jx.ah.gov.cn/sy/wjgg/147209451.html),二、组织实施1.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2.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同时提交申报系统,三、工作要求(一)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要扎实做好《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扩面认定管理办法》等政策的宣贯解读,(二)2021年及以前年度认定的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同时未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建议参与此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三)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清单(附件2)提供佐证材料,每项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文件,建议企业在系统提交后,(四)请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对照评价标准,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12381市经信局咨询电话:0554-6642370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2.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3.企业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4.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附件1-4.docx2024年3月19日政策成效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