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菜篮子”建设资金(包括项目扶持资金、监管考核资金等)列入珠海市农业农村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一个基地一个申报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万元,一个基地一个申报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300万元,一个基地一个申报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一个基地一个申报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35万元,2.对新入选农业农村部门“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目录的申报单位给予奖励:每个产品给予3万元的奖励,单个申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5万元,3.对新获得农业农村部门国家级、省级示范认定基地的申报单位给予奖励:每个申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10万元,一个基地一个申报年度最高保供奖励金不超过200万元,第十三条项目库申报及核准按以下流程执行:(一)市内基地1.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基地所在区(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具体项目申报,(二)市外基地1.珠海市对口帮扶地区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本辖区具体项目申报,由珠海市农业农村部门授予“珠海市‘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称号,每季度末25日前向珠海市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基地运营情况(包括并不限于生产和建设、投入品管理、质量监测、产品产销对接、溯源管理等情况),珠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巡查“菜篮子”基地规范生产管理、监测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由珠海市农业农村部门撤销其“珠海市‘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