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代起草了《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联系方式:0554-6881227邮箱:1450889530@qq.com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陈洞南路21号金海大厦901附件:《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4年1月4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毛集实验区管委会),决定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以下简称“缴费补贴”),三、社会保障费用筹集和管理(一)市、区人民政府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市本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筹集标准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每亩5万元,筹集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保障对象缴费补贴、原政策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待遇发放,四、新老政策衔接和调整(一)本通知执行前产生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适时提高征地社保缴费补贴标准和原政策保障对象待遇,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文件出台必要性2023年10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以下简称省政府72号文件)规定,2023年11月下旬完成《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初稿)》(以下简称市补贴政策,我局就《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市直相关单位和县区人民政府意见建议,其主要内容体现在缴费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标准确定、保障费用筹集、新老政策衔接等四个方面,市补贴政策筹集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保障对象缴费补贴、原政策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待遇发放,“市本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按照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每亩5万元标准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