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科技局(农科局):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云南省科技副总及产业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红河州科技副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云南省科技副总云南省科技副总是指从省内外高校(含高职院校,下同)、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选聘科研人员到云南省内企业兼任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研发副总、技术总监、研发总监、技术中心主任、研发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等技术职务,(一)申报云南省科技副总岗位的企业条件1.为云南省内注册的企业,(二)云南省科技副总申报人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二、申报程序(一)云南省科技副总申报程序1.意向人选明确的企业,以企业为主体组织申报人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申报,企业结合实际提出云南省科技副总岗位需求,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调查问卷栏目”填写云南省科技副总岗位需求征集调查问卷(无需登录),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省科技副总选聘办公室(省科技厅),省科技副总选聘流程另行通知,(二)省科技副总选聘办公室(省科技厅)联系人及电话:夏欣、楚思清,及时通知本地区有云南省科技副总需求岗位信息表的企业,做好第二批科技副总选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