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浦东新区关于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的实施办法》(浦人社规[2023]7号)的文件精神,注册登记地、经营地和税收征管地均在浦东新区的初创期创业组织,正常经营运转满6个月,并于2023年1月1日起吸纳浦东新区户籍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人员就业的,每吸纳1人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该初创期创业组织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每家小微企业补贴金额年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每家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补贴金额年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68家创业组织符合补贴要求(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4日共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浦东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处或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科反映,1、联系电话:区人保局就业促进与社会保障处20742838区就促中心创业指导科58740409*33142、联系地址:锦安东路475号3号403室邮编:201204浦东南路3995号201室邮编:200126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