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广旅资源〔2024〕24号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委:为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游览、休闲需求,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休闲街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照国家《旅游休闲街区等级划分》标准和《浙江省旅游休闲街区评分细则》、《浙江省旅游休闲街区认定管理工作方案》,经综合认定并完成公示,确定杭州市拱墅区武林路时尚街区、杭州市西湖区天目里文化艺术街区、杭州市余杭区瓶窑老街、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民权路休闲街区、湖州市德清莫干山历史文化街区、湖州市长兴东鱼坊历史文化街区、绍兴市越城区迎恩门历史文化街区等7家单位为第四批浙江省旅游休闲街区,现予公布,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