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24号),近期拟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一)申报范围,(二)申报条件,申请省级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工业文化价值突出、遗产主体保存状况良好,3.具备良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4.具有切实可行的工业遗产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二、申报程序(一)按属地原则申报,遗产所有权人作为申报主体,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式行文推荐申报,省级工业遗产是申报国家级工业遗产的必备条件之一,同时也是河北省推荐申报国家工业遗产的备选项目,积极指导遗产所有权人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确保将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工业遗产项目推荐上来,请各市局于2024年11月20日前统一将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