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发展(渔业发展支出方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渔[2024]138号)文件要求,两艘申报近海渔船更新改造,由原来的拖网渔船改造为刺网渔船,船长≥36米以上,申请补助资金200万元,我局已对以上船只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标准,现对以上渔船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止,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盖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监督电话:7689092、7080028,附:《近海渔船更新改造公示明细表》盖州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