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期市商务局发动企业报名参加智能家居“焕新”活动的基础上扩宽参与产品品类、惠及更多消费者,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在参与活动商家购买智能家居产品,补贴资金由销售企业先行垫付,四、参与活动的企业要求(一)须在顺德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智能家居产品销售经营的企业,及时做好补贴智能家居产品交易信息登记,(七)参与活动的智能家居销售企业要签订承诺函,按规定对购买新智能家居的消费者垫付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八)参与活动的智能家居销售企业应针对活动提出“让利惠民”具体措施,(九)参与活动的智能家居销售企业还须遵守本次活动执行方案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注:已获“顺德区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资格且售有补贴产品范围内18种智能家居产品的销售企业自动视为具备本次活动参与资格,六、确定参与企业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对报名参加智能家居“焕新”活动的申请企业,附件1:2024年顺德区征集确认智能家居换新活动商家报名表.xlsx附件2:智能家居“焕新”活动企业参与诚信承诺函.docx附件3:智能家居商品台账材料模板(请以XX有限公司-2024年智能家居换新商品条码台账标注).xlsx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2024年10月9日关联稿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