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南岸区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第二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扎实推进全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三)申报单位为企业(不含科技服务机构)的需纳入科技型企业库,二、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8日三、申报材料基础材料: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申请表(2023年度)(附件1),(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1.重大成果在区转化补助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社会单位,且该科技成果在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成功转化的,且该科技成果在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成功转化的,科技成果持有者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转化科技成果: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申报材料:(1)科技成果自行投资实施转化类:1)获奖批复文件或获奖证书,3)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证明(证明单位加盖公章),(2)科技成果受让方、许可使用方、合作方均需为南岸区、重庆经开区范围内注册的社会单位,对落地在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的获奖项目给予区级奖励,(2)已获得南岸区或重庆经开区科技部门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奖励的项目,3.科技成果转化机构补助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市级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机构,申报材料:(1)首次认定补助:2023年度国家科技部、重庆市科技局批建的专业化成果转化机构(技术转移机构)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和申报材料,附件:1.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科技创新政策补助申请表(2023年度)2.真实性承诺书3.南岸区、重庆经开区支持绿色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重庆市南岸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