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清单(个人享受)一、职业培训补贴1.补贴对象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高校毕业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就业重点群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可由个人或委托培训机构向办班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窗口或登录“人社一体化平台”申请补贴,3.受理机构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31-23232087(职业技能培训股)4.政策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二、社会保险补贴1.补贴对象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补贴标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且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按照个人缴纳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补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4.受理机构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31-23240770(城镇就业股)5.政策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新市民等11类自主创业人员,2.标准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3.受理机构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31-23215860(创业担保贷款中心)4.政策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长银发〔2017〕108号)四、创业培训补贴1.补贴对象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含中职、技校)、小微企业创办者(含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群体(含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及强制戒毒人员),2.补贴标准“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1200元/人次,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1500元/人次(其中1200元支付个人或机构,300元用于教学辅助平台系统的使用、维护和后续服务支持),乡村领雁创业培训2400元/人次(其中1300元支付个人或机构,3.受理机构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31-23232087(职业技能培训股)4.政策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9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业培训补充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8〕47号)《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2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社〔2018〕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