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农村科技特派员的主要职责:(一)开展技术示范推广,(二)负责农村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衔接和协调指导,组织农村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及宣传报道等工作,配合市科技局做好农村科技特派员的绩效评价等工作,第六条派出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审核、推荐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农村科技特派员,(二)负责本单位农村科技特派员的派出管理、考评奖励、培训交流,第七条派驻单位的工作职责:(一)负责所对接的农村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衔接和保障,市科技局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下沉基层、企业、生产经营主体等开展服务,第四章管理评价第十条农村科技特派员应充分发挥专业素质和技术特长,市科技局发布农村科技特派员绩效评价通知,由特派员团队负责人将年度工作评价总结材料报送至派驻单位所在县(区)科技部门,市科技局根据农村科技特派员的绩效评价等次建议再审核确认,第六章相关要求第十七条各县(区)科技部门、各派出单位应当及时向市科技局报送农村科技特派员年度工作总结,附件1:河源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登记表附件2:河源市农村科技特派员团队登记表附件1河源市农村科技特派员登记表申报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邮箱身体状况工作单位专业技术特长结对服务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主营业务科技服务内容(不超过300字)主要包括: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试验及推广,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及创新创业活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