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修订〈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锡通管规发〔2024〕2号)等涉企政策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依据《关于修订〈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锡通管规发〔2024〕2号),(二)奖励的项目及金额:1.优质品牌奖励(1)对首次荣获江苏精品认证的单位给予20万元的奖励,重报再获江苏精品认证的单位给予5万元奖励,对参与起草单位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第二起草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15万元、10万元,第三至第五起草单位(不分顺序)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的奖励,3.质量信用、体系认证奖励(1)对获得省级质量信用AAA级和AA级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4万元奖励,(3)对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节能产品认证或低碳产品认证的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通过测量管理体系AAA、AA认证的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三、申报材料1.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质量发展资金奖励申请书(见附件),4.申报项目证明材料:(1)江苏精品认证证书,受理单位: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市场监管局质量与标准计量处,附件: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质量发展资金奖励申请书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08日附件: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质量发展资金奖励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