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科技局对《宜春市关于促进科技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宜府办发〔2022〕3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宜春市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宜春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10日宜春市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每家5万元,对首次认定的科技领军企业、科技领军入库企业、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分别奖励每家40万元、35万元、30万元、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由市级财政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鼓励县市区结合实际设立县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支持锂电新能源相关科技政策,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分别补助每个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别补助每个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补助每个20万元,以及对在市本级注册单位的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其他条款政策由市、县两级财政按照科技事权负担奖补资金,市级财政依据各县市区上年度实际兑现的科技奖补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