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就业帮扶车间申报认定的通知》(晋乡振发〔2022)102号)、《关于印发<山西省2023年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晋乡振发〔2023)12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就业车间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乡振发〔2022〕83号)的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乡镇审核,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认定的市场主体复核,现将朔州市平鲁区山里红农林牧专业合作社、朔州市平鲁区忠生农牧专业合作社、朔州市平鲁区丕银鑫旺农牧专业合作社新增就业帮扶车间,及取消的山西森杰服饰有限公司、朔州市平鲁区文鑫养殖专业合作社、山西鑫海湖工艺品制作有限公司帮扶车间资格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