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核定、升级、增项、延续等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陈述补充材料的企业,企业通过用户登录“云南省勘察设计业务咨询管理网”中的“资质管理-资质申报”提交相关材料,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书面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管理处咨询,联系方式:0871-6313663263163182;业务咨询电话:0871-6313663263163182,通讯地址:昆明市呈贡区春融东路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4楼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650500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审核公示意见表序号单位名称申报专业审查意见类型1云南省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1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配置、职称、业绩,技术装备、管理制度等符合设计资质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