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盂窟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罗区黄群家庭农场、新罗区金森家庭农场: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1号)文件精神,2022年新罗区创建福建省第二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项目从2022年开始实施,于2024年组织相关专家人员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经过党组会议讨论(龙新农党组会议〔2024〕11号),2022年新罗区创建福建省第二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项目应拨付项目补助资金75.62767万元,其中已拨付项目开工补助款21万元,项目中期补助款41.328万元,会议同意拨付剩余补助资金13.29967万元,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项目,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详见附件,请及时做好项目建设后的运营管护,附件:2022年新罗区创建福建省第二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项目补助资金下拨情况表龙岩市新罗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10日附件2022年新罗区创建福建省第二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项目补助资金下拨情况表单位:万元项目点名称项目计划投资金额项目验收完成新增投资金额项目补助金额合计开工补助金额中期补助金额本次补助金额龙岩市盂窟坑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7.9834.3124417.1562258.9723.18422新罗区黄群家庭农场50.1245.467622.7338611.6885.0458新罗区金森家庭农场79.5571.475335.737651020.6685.06965合计167.65151.2553475.627672141.32813.29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