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新兴轻纺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雁鹄路)工程建设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新兴轻纺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雁鹄路)工程建设项目位于雁石镇岩星村、雁江村和礼邦村,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目的新兴轻纺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雁鹄路)工程建设项目拟征收雁石镇岩星村集体土地2.6891公顷,雁江村集体土地0.1414公顷,礼邦村集体土地0.4227公顷,合计征收集体土地3.2532公顷,拟征收雁石镇岩星村集体土地2.6502公顷(水田0.774公顷、果园0.4456公顷、竹林地0.1165公顷、乔木林地0.7601公顷、沟渠0.0049公顷、农村道路0.1548公顷、设施农用地0.1749公顷、田坎0.1313公顷、建设用地0.0881公顷)未承包到户,雁江村集体土地0.1414公顷均未承包到户,礼邦村集体土地0.0554公顷(果园0.0197公顷、田坎0.0273公顷、建设用地0.0084公顷)未承包到户,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新兴轻纺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雁鹄路)工程建设项目,雁石镇岩星村、雁江村和礼邦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8.1万元/公顷,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安置工作由新罗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涉及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房屋另行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规定,符合《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新罗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09〕125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