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烟科〔2021〕66号)和《烟台市高新技术企业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烟科〔2022〕13号),现将2023年度首次认定、重新认定及有效期内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拟补助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月13日至5月17日,如有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同时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海普路8号A座212室电话:0535-6786633附件:附件1: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拟补助名单.docx附件2:有效期内迁入及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拟补助名单.docx烟台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