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24〕34号)要求,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组成清算工作组,按照工作要求及程序,对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报的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材料、中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上报的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245辆新能源汽车、中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申报的55辆新能源汽车均通过初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们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5日电子邮箱:lcsgxjzbcyk@lc.shandong.cn通信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健康北路3号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