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4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条件申报对象为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3.申报单位获得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非控股投资,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等环节,对申报单位择优纳入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库,各县级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基本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通过基本条件评审的企业进入优选条件评审,发布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名单,不参加复核的企业不再列入2024年度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名单,四、申报材料企业对照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并提供下列材料,1.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申报书,选择“2024年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项目”申报任务,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2.各县级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