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支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免申报)3.对争取到省科技重大专项或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单位,按省支持资金同等金额、最高500万元给予补助,(免申报)二、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建设4.对新认定的全国重点实验室、省产业创新研究院,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免申报)6.安排150万元科技孵化资金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铜陵赛区获奖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及在孵企业发展,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免申报)8.安排1200万元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专项资金,其中200万元以绩效考核兑现方式用于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日常运营,100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企业与中科院系统科研机构合作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免申报)六、推进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0.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推进省对市科技考核指标争先进位、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大院大所产学研对接活动及高层次人才团队招引、科技特派员工作、项目管理、科技统计、科学技术普及、国防科技动员以及数据信息平台等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