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现就开展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实施单位本次评估由省工信厅委托盖洛特(福州)数据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盖洛特公司)作为评估机构,二、评估对象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三)此次评估将形成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总报告和设区市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子报告,请各地工信部门填报《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联系表》(附件1),于9月30日前反馈至我厅电子邮箱,请样本企业联系人根据问卷链接(http://gzick56.51diaocha.com/questionary/a/10309781)在线如实填报调查问卷,加入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微信交流群进行咨询,确保于10月25日前完成问卷填报任务,(三)请各地工信部门填报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表(详见附件2,同时将2023年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2024年工作思路有关材料(材料需备注联系人,盖洛特(福州)数据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陈淼(企业问卷填报咨询),附件:1.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联系表2.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9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