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文件规定“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现有广西贺州市毛毛拉丁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向我中心申请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补贴,经审核,6家企业共吸纳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13人,申请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共计26000.00元(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间反馈,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则按程序拨付,公示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7月16日单位地址:贺州市八达中路7号(八步区就业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774-5282872附件:八步区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明细表八步区就业服务中心2024年7月12日八步区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带动就业补贴明细表.xlsx文件下载:八步区2024年7月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公示.pdf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