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安徽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40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符合《实施细则》中安徽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中所列要求和条件,二、组织实施1、企业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2、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同时提交申报系统,三、工作要求1、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扎实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各县区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情况将纳入市对县区考核,2、申报企业严格按照清单(附件3)提供佐证材料,于10月18日前完成系统提交,3、请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评价标准,逐项核实企业系统中上传的佐证材料,联系电话:2824876附件:1.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咨询电话汇总表2.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4.企业真实性申明和合规经营承诺(模板)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