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峨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关于清退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拨付工作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有关收尾处置工作的通知》(桂财建〔2023〕18号)精神,请历年来在我县建安劳保站缴纳过建安劳保费未办理清退手续的施工企业(详见附件1)及时到天峨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办理退费手续,施工单位办理退建安劳保费需提供以下资料:全区统一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拨付的"5+1"项材料,即5项必备材料+1项工程项目证明材料,(一)优化后5项必备材料为: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基本部分拨付申请表(提供原件,详见附件3);3.建筑施工企业开具给建设单位的增值税发票(可提交电子发票彩印版,不限于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建安劳保费清退手续时失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1项工程项目证明材料为(可任意选择1项):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承建工程项目的证明材料,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同时提供建设单位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的进账单和建筑施工企业开具的发票,建筑施工企业提供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盖章认可的工程进度款申请材料,7.建设单位出具的工程项目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县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申请情况,可协助提供建设单位缴纳建安劳保费的进账单或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开具的票据,县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根据建筑施工企业申请情况,附件:1.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未退企业明细表2.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基本部分拨付申请表,3.承诺书天峨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2024年6月5日文件下载:附件1.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未退企业明细表(1).xlsx附件3.承诺书(1).doc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基本部分拨付申请表(1).xls天峨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站关于清退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拨付工作的公告.pdf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