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遥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遥县财政局《关于简化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交通补贴和稳岗补助审核发放流程的通知》(平乡振发〔2023〕2号)要求,我局已对各乡镇报送的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资料进行了复核,拟移交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拨付资金,涉及人数429人,现将《平遥县2024年度第四批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请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附件:平遥县2024年度第四批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稳岗补助名单.xlsx联系地址:平遥县柳根西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530室联系电话:0354-5868155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