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人社部门对评价机构实施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进行质量督导,各市州人社部门负责所辖范围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督导的技术指导、支持服务和外部质量督导的具体实施工作,评价机构负责本机构技能人才评价内部质量督导工作的具体实施,委派机构通过评价管理平台或质量督导员库中取得《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员》证卡的人员中采取随机抽调的方式派遣,原则上每组不少于3人,第三章质量督导活动实施第十七条质量督导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对评价机构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及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督导;(二)对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督导,(三)委派机构视质量督导员反馈的情况向评价机构进行调查核实、约谈提醒、发出提醒函或质量通报,内部质量督导人员负责对本机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准备情况、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实行全程督导,第二十三条被督导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质量督导人员的督导应当积极配合,质量督导人员在督导过程中发现评价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4.对评价活动未安排质量督导或不符合质量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质量督导人员在督导过程中发现评价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质量督导人员在督导过程中发现评价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六)质量督导人员在督导过程中发现评价机构超范围上传证书数据、上传证书数据有错误的,被取消资格或不予续聘的人员不得再从事我省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相关工作,(二)对评价机构和考生、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