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开展2023年度(实际发生为2022年)企业研发费用配套补助申报工作,2、企业已获得厦门市科技局2023年度各批次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拨款,二、申报材料采用系统在线填报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点击首页“同安区2023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进入申报通知,按要求填写上传有关信息和pdf格式的材料文件(市级补助多批拨款的进行合并,2、纸质申报:在线填报审核通过后,(1)企业研发费用配套补助申请表(在线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3)企业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如果已体现了2021年度数据可以只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中的A100000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21年度和2022年度,(6)企业获得市科技局关于2023年度企业研发经费补助的红头文件(文件附件企业名单页只需提供本企业所在页)、补助经费到账凭证(加盖企业公章),四、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和相关联系方式同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206室(同安区银湖里71号)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联系人:李先生电话:7010102同企云申报系统问题技术咨询电话:7012699五、其他事项1、2022年度(实际发生为2021年)市企业研发经费补助有余额未申报的企业本次一并申报配套补助,其他纸质材料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及2021年度第二批企业研发费用配套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链接为:http://www.xmta.gov.cn/zc/tzgg/202307/t20230728_920688.htm)有关纸质申报材料的要求,今后将不再受理2022年度企业研发经费配套补助,附件1:《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同工信〔2022〕26号)附件2:同安区2022年度第二批企业研发费用配套补助申请表厦门市同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2024年9月30日附件下载·附件1:《同安区关于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同工信〔2022〕26号).pdf·附件2:同安区2022年度第二批企业研发费用配套补助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