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念来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乡村振兴项目扶持力度的建议》(第2024144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情况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建议的办理工作,明确了由原州乡村振兴局的规划项目科具体负责办理,三、关于建议内容的答复关于“建议州级相关部门出台相应指导意见,对涉及乡村振兴的项目应该明确由村委会作为实施主体,州级财政部门应在项目资金上予以一定支持,办理情况是:州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主管的财政衔接资金直接拨付到县,项目管理、资金拨付都有明确的规定,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各渠道都有各行业部门的规定,州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加强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理情况是:州农业农村局将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州级应加强对县级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州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协调州级相关部门,加大对乡村振兴项目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