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ZCR-2024-01010永政办发〔2024〕13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14日永州市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若干措施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对上年度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0.3万元,按照欧洲、美国、日本每件2万元、其他国家(地区)每件1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给予地理标志持有者每件2万元的一次性资助,对以自主知识产权(专利)为质押成功获得银行金融机构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三、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引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对新认定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国内最高不超过2万元/件,国外最高不超过3万元/件,同一申请人援助金额累计不超过6万元/年,同一高校、科研院所当年本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同一企业当年本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