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水平,科学评估养老机构服务管理绩效,根据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浙江省DB33/T926-2014)、“一床一码”工作方案、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湖州市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绩效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文件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征求意见情况9月12日至9月23日,市社会福利院、市社会福利中心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向市政法委、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数据局、市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医疗保障局征求意见,二、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征求市政法委、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数据局、市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医疗保障局,市社会福利院、市社会福利中心,附件: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附件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单位反馈意见起草单位采纳情况原因说明备注市政法委无市发改委无市卫健委无市数据局无市建设局无市消防救援支队无市医疗保障局无吴兴区民政局无南浔区民政局无德清县民政局1.第3条:与属地政府或民政部门签订年度责任书,参加机构政策性综合责任保险,机构人数不等是不是可以按照比例进行扣分,部分采纳机构责任险出险考核设置为次数与比咧结合考量,长兴县民政局无安吉县民政局无南太湖新区社发局(社发中心)无湖州市社会福利院无湖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无3838705-43986-17-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