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一、征集范围专题一、政府(机构)间合作项目项目目标:支持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和科技组织等开展联合研究,申报主体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及国际合作基础,与项目申报单位合作的外方,在本次申报领域中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国际合作项目资助,专题三、“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方向1.“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研究目标:支撑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申报主体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及国际合作基础,在本次申报领域中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国际合作项目资助,曾获“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不得重复申报,方向2.“一带一路”青年科学家交流研究目标:重点支持“一带一路”国家的青年科学家来沪与我市机构合作开展科研工作,申报主体要求:1.项目总要求:每个项目资助1名国籍为“一带一路”国家的青年科学家(不包括曾放弃中国国籍人员)来沪累计全时从事6个月或12个月的科研工作,3.对申报单位的要求:(1)外籍青年科学家在沪工作岗位应是具有明确工作职责的科研或科技政策研究类岗位,外文材料须附中文译稿)专题四、外资研发机构协同创新合作目标: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本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联合研发合作,(“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不受此要求限制)8.申报单位需与合作伙伴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四、评审方式政府(机构)间合作项目、高水平国际联合研究培育项目、“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