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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猪肉储备管理办法

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4-09-25
第三条市级猪肉储备管理遵循“政府授权、部门监管、企业承储、市场运作、动态管理、自负盈亏”的原则,组织承储企业开展猪肉储备投放工作,拟承储企业应向市、县级发展和改革部门申报市级猪肉储备承储资格,并提供如下材料:(1)市级猪肉储备活体猪承储企业:A、市级猪肉储备活体猪承储企业资格申报表(见附件3),(2)市级猪肉储备冻猪肉承储企业:A、市级猪肉储备冻猪肉承储企业资格申报表(见附件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成立市级猪肉承储企业资格审查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承储企业签订储备合同,第六章储备管理第十一条市级猪肉储备管理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4.市级猪肉储备承储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第七章承储企业责任第十二条市级活体猪储备承储企业要严格履行储备合同,附件:1.市级猪肉储备活体承储企业资质条件2.市级猪肉储备冻猪肉承储企业资质条件3.市级猪肉储备活体承储企业资格申报表4.市级猪肉储备冻猪肉承储企业资格申报表附件1市级猪肉储备活体承储企业资质条件市级猪肉储备活体承储企业资质条件规定如下:一、市级猪肉储备活体储备承储企业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四、承储企业饲养管理的要求(一)饲料,承储企业应对储备活畜的数量完整、质量合格和储存安全承担管理责任,附件2市级猪肉储备冻猪肉承储企业资质条件市级猪肉储备冻猪肉承储企业资质条件规定如下:一、市级猪肉储备冻猪肉承储企业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三、猪肉储备质量及包装要求市级猪肉储备冻猪肉储备质量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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