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动行业协会、商会、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载体等多方力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分类精准培育劳务品牌,鼓励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探索以服务入股的合作方式深度参与劳务品牌建设,(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建立劳务品牌资源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三、促进劳务品牌发展提升(四)多渠道提供优质服务,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市场集中举办劳务品牌专场招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动劳务品牌壮大升级(七)培育龙头企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与知名劳务品牌企业强强联合一体化发展,支持高品质服务类和部分民生保障类劳务品牌企业进驻省级市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劳务品牌产业园区的建设运营工作,鼓励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发挥技能优势、专业所长、从业经历等优势开展创新创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引荐各类专家为劳务品牌项目提供创业指导、投融资等专业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劳务品牌创业企业,在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创业扶持、技能培训、文化建设等方面有具体部署安排,分类条件(二)高品质服务类劳务品牌1、从业人员不少于6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