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宜财社〔2019〕31号)《宜宾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补贴申报的补充通知》(宜农工办发〔2022〕1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协调产业发展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2〕126号)等精神,培训期间给予不超过50元/天/人的生活(含交通)费补贴,现将宜宾市佳和职业培训学校申报120人生活(含交通)费补贴41825元,宜宾市懿航职业培训学校申报5人生活(含交通)费补贴950元,宜宾市佳宇职业培训学校申报4人生活(含交通)费补贴1400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8月14日—8月20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以单位名义反映的,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受理部门: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广电大楼;受理时间:工作日9:00至12:00,邮箱:2685043576@qq.com附件:2024年高县劳务品牌和返乡创业培训花名册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8月13日(撰稿人:赵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