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10日马鞍山市院士创新服务驿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第二条马鞍山市院士创新服务驿站(以下简称院士创新驿站)建设原则:坚持以需求为基础、项目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实效为根本,支持我市有关单位与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开展创新合作,第三条院士创新驿站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组织开展归口管理范围内的院士创新驿站培育、推荐和监督管理,第六条承建单位为院士创新驿站的建设和运行主体,组织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开展技术咨询、联合攻关、新产品研发等,(三)科技成果转化:依托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的创新成果,(四)创新人才培养:与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联合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第三章登记备案第七条院士创新驿站由承建单位自愿组建和登记备案,便于联合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不定期开展各类学术交流、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产学研合作等活动,第八条院士创新驿站登记备案工作常年开展,第十条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院士创新驿站日常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咨询服务、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的工作津贴等,第十一条鼓励各县区、开发园区和市有关部门在科研课题与重大项目立项、创新平台认定、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方面给予院士创新驿站倾斜支持,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市科技局对登记备案的院士创新驿站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