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为增强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现就云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培育创建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功能定位云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是由我省制造业相关行业领军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优先支持“卡脖子”技术领域培育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5、制造业创新中心组建单位包括5家以上本领域省内外龙头企业或科研院所、高校等优质创新资源,(二)运行要求1.制造业创新中心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5.制造业创新中心应建立市场化的知识产权与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应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开展技术交流或合作,填写《云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培育创建申报书》(附件2),按照《云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培育创建方案编制要点》(附件3)编写培育创建方案,汇总填写《云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培育创建申报汇总表》(附件5)并盖章,五、相关要求(一)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培育创建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制造业创新中心,2.云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培育创建申报书,3.云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培育创建方案编制要点,5.云南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第四批)培育创建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