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事项(一)对在罗湖工作且在文化艺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被推荐人在申请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或补申报,(二)申请人以罗湖名义报送或代表罗湖参赛,(三)申请人申请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获奖者或获奖作品主创在获得奖励时,三、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1罗湖区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奖励项目申请表(附件1)原件扫描上传(须盖章)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材料,原件扫描上传3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上传4申请人在工作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和完税证明原件扫描上传5申请人在工作单位的任职证明及任职文件(附件2)原件扫描上传6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承诺书(附件3)原件扫描上传7申请人个人银行卡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原件扫描上传四、申请方式(一)责任部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规定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放奖励资金(不计入前述承诺办理时限),区人才工作局为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发放“罗湖优才卡”,(二)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实行诚信承诺制申报,同时5年内不再受理其有关“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的申请,(四)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度内同时符合“菁英人才”政策体系中多个领军人才奖励项目申报条件的,附件:1.罗湖区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奖励项目申请表2.任职证明(样稿)3.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承诺书附件:1.附件1:罗湖区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奖励项目申请表.docx2.附件2:任职证明(样稿).docx3.附件3:罗湖区“菁英人才”政策奖励补贴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