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制定《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具体详见《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二、依申请公开(一)受理范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二)受理机构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应当填写《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领取,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根据有关科(处)室提供的信息内容或意见统一答复申请人,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期限为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工作机构: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通信地址:东坡大道南一段1号投资促进大厦5楼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20000联系电话:028–33090825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附件: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