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自府办发〔2019〕1号),《<关于印发《自贡市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自财社发[2019]118号),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个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杨光明等1人申请2024年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符合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5日,共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监督举报受理电话:0813-33007110813-3218201,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申请人类别创办(合办)经济组织名称创业领域注册(经营)地址营业执照编号创办时间创办形式(独资、合伙、个体、入股)发放补贴金额1杨光明男46小学5103211977******13返乡农民工贡井区***养殖家庭农场牲畜饲养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莲花镇雷碥村4组50号92510303********2C2023.5.8个体1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