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明溪县、清流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4〕25号)和《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业“三品一标”品牌创建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农〔2021〕2号)的要求,2023年度“三品一标”品牌奖励补助对象经我局审核公示无异,现将符合补助规定的相关企业名单下发给你们,补助资金由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财政联合行文下达有关县(市、区)财政局,请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2023年度“三品一标”品牌奖励补助对象2.2023年度“三品一标”增量前三名奖励名单三明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