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府办〔2024〕26号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关于进一步推动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的12条措施》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30日(此件主动公开)定安县关于进一步推动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的12条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台风“摩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动全县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工作,三、简化事项审批流程(一)开通灾后重建审批项目“绿色通道”,对满足条件的灾后重建项目简化审批流程,四、全力保障农业灾后生产恢复(一)帮助受灾农户补种抢种,单家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最高补贴不超过60万元,单家经营主体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最高补贴不超过60万元,六、加强项目用地要素保障优先将我县国有储备用地用于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符合条件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急需使用土地的,保障灾后重建项目动工建设,七、助力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对因灾受损、需原址重建的农房,十二、鼓励更多社会市场主体参与灾后重建灾后重建任务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