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企业函〔2022〕97号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有关协会(商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系列举措,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动员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和服务平台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二、活动内容(一)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发动本单位本系统力量,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作用,(三)各行业协会(商会)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领域开展相关服务活动,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本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各行业协会(商会)、有关互联网平台企业对接沟通,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和各类新媒体方式,四、其他事项(一)请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6月10日前将中小企业服务月典型经验做法(包括图片、视频等活动素材)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二)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有关互联网平台企业于6月10日前将中小企业服务月工作总结、服务典型案例和企业获益典型案例各3例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部(中小企业局),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