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监管,促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消化利用,保障建设项目按约开、竣工,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意见》(浙自然资规〔2023〕16号)等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公告并征求意见,各单位和个人可于15日内以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我局提出意见,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邮寄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468号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电子邮箱:tztdlyc@163.com联系电话(传真):0576-88513621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9月30日关于征求《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