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办〔2021〕72号、海人社发〔2021〕16号文件规定,经南通美莱达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大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盛康福源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申请,海门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审核,拟拨付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贴83000元,拨付明细详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拟补贴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与劳动就业管理处综合服务科联系,联系电话:82210174,传真电话:82212579,南通市海门区劳动就业管理处2024-9-29附件:南通市海门区企业用工奖励补贴公示(20240929).xlsx。